近日,南京一位女网友在微博上发出“广告”,对外“出租”自己两岁半的孩子,明码标价520元一天,说是培养承租人对孩子的耐心。应该承认,这是一种新的社会现象,其出现和存在反映了社会形势的新变化和社会需求的多元化。